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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中华礼仪文化的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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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文明史上曾诞生过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印度文明和中华文明四大原生古文明。这四大原生古文明的现状如何呢?目前埃及总人口的84%左右都是信奉伊斯兰教逊尼派的阿拉伯人,现在埃及的少数民族科普特人自称是皈依基督教的古埃及人混血后裔,称科普特语是由古埃及语发展而来,但他们不是现代埃及的主体民族,目前埃及的主体民族阿拉伯人并不是古埃及人的直系后裔。古巴比伦城如今则掩埋在距离今天的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大约90千米外的漫漫黄沙之下。古印度文明诞生的印度河流域如今则是巴基斯坦的领土。中华文明已成为世界四大原生古文明中**延续至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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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商朝时期中国已发展出高度的青铜文明,与此同时商朝的甲骨文清晰地表明这时中国已进入到成熟的文字时代,在商代的墓葬中人们甚至发现了来自今天新疆和田的玉、来自印度洋的海贝等物品,这充分证明早在张骞凿空西域开辟丝绸之路以前中华文明已与西方文明有所接触。农业、手工业、商业、交通......都在商朝进入到成熟时期。事实上繁荣的农业、商业以及金属冶炼技术在其他三大古文明中也都存在,然而在不久之后中华文明独特的礼仪文化也即将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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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公元前1044年周武王姬发率八百诸侯讨伐商纣王,正是这次军事行动缔造了中国历史上最为长寿的王朝周王朝。就在灭商后的第二年周武王姬发去世,继位的成王此时尚在襁褓之中,很显然他并不具备实际处理国家军政事务的能力,于是由周武王姬发的弟弟周公旦摄政。成王的另外三位叔父管叔、蔡叔、霍叔则各自拥兵镇守一方,时人称之为三监。三监对周公摄政心有不满,于是就制造关于周公将不利于成王的谣言,这样的局面使纣王之子武庚看到了复辟商朝的希望。夏、商、周三代的交替相比后来的改朝换代算是相对文明的——这是因为这时大一统帝国尚未形成,夏、商、周三代的天子只是天下诸侯的共主,无论是商灭夏或是周灭商其实都只是取代了前者的天下共主之位,并不会灭绝前者的家族世系,相反夏王朝、商王朝的后裔在新王朝仍是拥有自己封地的贵族。武庚就拥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但他并没直接打起恢复商朝的旗号,而是以周公就对成王不利为由拉拢三监以护卫成王的名义发动对周公的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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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得知消息以后举兵东征,杀死武庚、罢黜三监,之后一路向东灭掉奄国等五十余国,将周王朝的势力范围扩张到东海之滨,后来周王朝将位于东海之滨的土地分封给齐、鲁两国,这就是今天山东被称为齐鲁大地的最初由来。通过武王伐纣和周公东征两次军事行动已使周王室的权力得到相当的强化:夏、商两朝实际上还处于由原始部族向成熟国家形态的过渡阶段,下、商两朝治下的方国有的还很难称之为国家,当时所谓的诸侯其实还只是部落而已。然而到了周朝实际上已进入高度成熟的国家形态,事实上周的诸侯和夏、商的诸侯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就是:夏、商的诸侯其实都是各自独立的部落,只是因为迫于夏王室、商王室的军事压力而表示恭顺而已,而周的诸侯是必须经过一套严密的册封仪制的,这在当时被称为受命(接受天子的任命)。周王室权力的强化不仅表现在对诸侯的控制力上,也表现在周王室不再需要像夏、商两朝一样依赖巫师祭司阶层进行统治,这也使中华文明表现出与其他文明不同的特质——古埃及祭司、古印度婆罗门由于垄断与神沟通的权威,以致于都具有足以和王室分庭抗礼的权力,然而在中国至少从周朝起祭司阶层就只是王权统治下的工具,绝无威胁王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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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周王朝发展出了一套严密的宗法礼教制度,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周礼。周礼的核心思想可以大略概括为”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这句话的本意并不是说君父就该高高在上,臣子就该匍匐在地,甚至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而是指的为人父者要有父亲的样子,为人子者要有孩子的样子,为君者就该有君主的胸襟气度,为臣者就该竭尽臣节。总之就是大家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同时周礼对君父和臣子的要求是对等的:每要求臣子做一件事,君父也必须对等做一件事,也就是所谓”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为寇仇“。事实上周礼的制定设计体现着一种博爱精神,比如《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记载着的保息制度:“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周礼》的立意并非要实录某朝某代的典制,而是要为千秋万世立法则。作者希冀透过此书表达自己对社会、对天人关系的哲学思考,全书的谋篇布局,无不受此左右。周礼认为:人和社会都不过是自然精神的复制品。战国时期阴阳五行思想勃兴,学术界盛行以人法天之风,讲求人与自然的联系,主张社会组织仿效自然法则,因而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周礼》作者正是以人法天思想的积极奉行者。所以周礼竭力鼓吹现代人看起来玄幻无比的天命所归思想,以周礼的观点任何英雄豪杰之所以功成名就最根本的原因不在于他们个人的努力奋斗而在于天命眷顾他们。事实上这种观点并没错,正所谓时势造英雄嘛,但周礼忽略了一点:人在自然面前也并非处于逆来顺受完全被动的状态,虽然在宇宙自然中人类是那么渺小,而我们每一个个体就更微不足道了,但即使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也有着属于自身的价值,人在适应着自然的同时也在改造着自然。当然在那个技术条件极端落后的时代周礼的作者和其他所有人都对自然怀有深深的敬畏,他们对自身的命运完全无法把握,所以在那个时代诞生这种人法天的思想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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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的内容广泛涉及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试图用礼教规范人们的生活。在政治制度上周礼确定了六类职官——这六类职官的具体分工如下:大宰及以下的63种职官称为天官冢宰,负责宫廷事务;大司徒及以下的78种职官称为地官司徒,负责民政事务;大宗伯及以下的70种职官称为春官宗伯,负责宗族事务;大司马及以下的70种职官称为夏官司马,负责军事事务;大司寇及以下的66种职官称为秋官司寇,负责刑罚事务;涉及制作方面的30种职官称为冬官百工,负责营造事务。事实上隋唐以后的三省六部制度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所设。在地方治理模式上周礼将天下的土地分封给姬姓宗室子弟、功臣子弟以及华夏各部族的首领,周王以受命于天的名义作为天下诸侯的共主,根据与周王室的亲疏远近关系以及对王室的功劳将各路诸侯册封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诸侯所统治的土地即称为一国,诸侯有权在自己的封国之内册封世袭的卿大夫贵族,贵族的封地称之为家。换句话说在这个时代只有贵族才有家,在贵族的封地上所有耕种他们家土地的百姓都以这家贵族的封地作为自己的姓氏,至于奴隶本就是贵族的私有财产,哪里有什么家呢?这就是中国人最早的家国天下观——天子是受命于天而统治天下的,这在周礼中被总结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根据这一思想全天下的土地都属于天子,而天子将土地以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民册封给诸侯,诸侯再将土地转封给国内的卿大夫贵族,而平民只能耕种贵族的土地。当时纵横交错的道路和渠道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这种土地所有制被称做井田制。在井田制之下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通过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维持自家的生计和缴纳给上级领主的贡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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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涉及了一套复杂的礼仪体系以使天子、诸侯、卿大夫、百姓的各安其位。比如周礼之中有一种“五服”制度,我们今天一般所说的五服是指同姓本家里边从高祖父那辈算起以及后面的曾祖父﹑祖父﹑父亲及自己五代人,也就是说在同姓本家的亲属里边和自己的血缘关系可以追溯到五代人以内的就是五服之内,如果在五代人之外就是出了五服。那么周礼之中最初的五服制度是这个意思吗?事实上周礼的五服制度有四层含义,我们今天所用的这种含义的确是周礼五服制度的其中一种含义,那么还有三种含义是什么呢?按周礼的规定:如果是五代之内的亲属过世是需要服丧的,而根据亲疏远近的不同所着的丧服也是有所区别的,当时的丧服根据亲疏远近的不同依次递减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而五代之外的亲属过世则不需要着丧服,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出五服的最初含义。除此之外当时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个社会阶层也有各自不同的着装,如果身居上位者穿着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地位会被视为有失体统,如果身居下位者穿着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则会被视为僭越,这也是周礼五服制度的含义之一。最后周礼的五服制度还有一层含义:在王畿之外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甸服的诸侯需要提供周王对父亲、祖父的祭品;侯服的诸侯提供周王对高祖、曾祖的祭品;宾服的诸侯则提供周王始祖的祭品;要服的蛮夷之主进献周王对远祖以及天地之神的祭物;戎狄之君则一生朝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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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对当时的家庭生活的礼仪规范被称之为宗法制度。说起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很多人的**反应就是一夫多妻制度,其实严格意义上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在一个家庭之中只能有一名正妻。与此同时正妻所生之子被称为嫡子,妾室所生之子称为庶子。无论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贵族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家族之中祭祀祖先是嫡长子的特权,同时嫡长子也是土地、财产和权利的继承者。嫡长子扮演着为家族传宗继统的角色,由历代嫡长子代代繁衍形成的这个系统称为大宗,由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子们组成的系统称之为小宗。孔子有一句话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里的小人并不是指道德品行败坏之人,而是指的小宗之人。